“老鼠仓”这个名词发源于2000年以前的股市“庄股时代”,当时主要是指股市庄家操盘时,顺带赚一点私利,随后,随着公募基金的发展,“老鼠仓”的行为漫入公募基金领域。
老鼠仓(Rat Trading),是一种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。主要是指在庄家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,先用自己个人(机构负责人,操盘手及其亲属,关系户)的资金在低位建仓,待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,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。
老鼠仓的本质,是内部人员利用信息优势,进行的“内部交易”。这种行为就像老鼠把粮食偷到自己的“仓库”里,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。
老鼠仓的行为对其他投资者极其不公平,由于未能平等获取信息,使得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重受损。老鼠仓不仅会违反证券法,严重情况还会追究刑事责任。
2000年10月,《财经》杂志刊发《基金黑幕》一问,以犀利的笔触深度曝光大量公募基金的“肮脏行为”,这些公募基金经理通过暗箱操作、损害公司和投资人利益等等方式,中饱私囊,这篇文章引发了整个市场的震动,“老鼠仓”也被大众知悉。
现实场景中,基金经理利用配偶、父母等亲人朋友的第三方账户,先于自己管理的基金建仓时间点买入目标个股,当基金巨额资金买入之后,股价必然抬升,第三方账户即可实现巨额盈利。
此前,国寿养老前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曾宏均被曝光涉嫌老鼠仓,其利用妻子刘某开设的股票账户,先于或者同步与自己负责管理的年金账户,买入或卖出相关股票,累计成交金额高达2.97亿元。
公募基金通过抽取基金管理费为生,而基金排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基金规模,为了争取在基金排行榜上崭露头角,不少基金经理私下联合、互相抬轿,甚至基金公司也会不惜重金打造“冠军基金”。
基金的一般操作手法是,“冠军基金”先行潜伏在目标股票,其他基金先后入局,利用资金优势拉升股票,股价抬升到一定程度,“冠军基金”获利出局。这样的“抬轿子”行为,既可能发生在同一基金公司不同基金之间,也可能发生在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之间。第四,利用监管漏洞,借力捞取私利。基金市场也有不少投资人利用管理漏洞,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非法获利,前易方达债券基金经理马喜德便因此获罪。
2008年3月到12月,马喜德伙同他人,挪用银行及基金公司资金35亿元,先后操纵债券买卖200余次,牟利4900万元,将原本属于易方达公司的利益输送给同伙公司。
双方在股票市场打配合,高管在二级市场拉升股价,当股价处于高位时,基金经理接盘对方筹码,让高管获利出逃。如此操作,导致基金容易被高位套牢,基金经理致投资人利益于不顾。
对于基金投资人而言,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在于,如何顺利避开“老鼠仓”,保证基金经理脚踏实地、安安分分的帮自己赚钱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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